1992 Apr 1 - May
1992年洛杉矶骚乱
Los Angeles County, California1992 年洛杉矶骚乱,有时被称为罗德尼·金骚乱或 1992 年洛杉矶起义,是 1992 年 4 月和 5 月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县发生的一系列骚乱和内乱。 4 月 29 日,陪审团宣判洛杉矶警察局 (LAPD) 的四名警察无罪,他们被指控在逮捕和殴打罗德尼·金时过度使用武力。这一事件被录像并在电视广播中广泛播放。判决公布后六天内,洛杉矶大都会区多个地区发生骚乱,数千人发生骚乱。骚乱期间发生了广泛的抢劫、袭击和纵火事件,当地警方难以控制。加州国民警卫队、美国军方和多个联邦执法机构出动5000多名联邦军队协助结束暴力和骚乱后,洛杉矶地区的局势才得以解决。骚乱结束时,已有 63 人死亡、2,383 人受伤、12,000 多人被捕,财产损失估计超过 10 亿美元。位于洛杉矶中南部北部的韩国城受到了不成比例的破坏。这场大规模暴力事件的大部分责任应归咎于洛杉矶警察局警察局长达里尔·盖茨(Daryl Gates),他在骚乱发生时已经宣布辞职,原因是未能缓和局势以及整体管理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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